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
2017-05-1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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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系):
为激励我校教师爱岗敬业,教书育人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给予奖励,我校将于本学期开始进行2016-2017学年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。
现将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2016年9月18日—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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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(系)选拔及推荐,提交候选人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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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22日—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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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对候选人材料初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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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—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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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专家随堂听课,产生教学标兵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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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—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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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—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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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教学标兵候选人公开课,产生教学标兵推荐名单。
学校评选审核委员会评审,确定教学标兵和教学优秀奖人选,校内公示,报主管校长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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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注意事项:
1、各学院(系)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,扩大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,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班级。各学院(系)可采取学生推荐、教研室(系)推荐和教师个人自荐的方式,产生本学院(系)候选人名单。在保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,鼓励各学院创新形式,积极组织学生推荐。
2、各学院(系)应严格按照《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》(见附件2)的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。
对于符合高等学校名师奖评选条件(见附件4)的教授在学院推荐时可不占分配名额(其中本科课时按近3学年,每学年平均64课时以上,课时数以数字人大中教学工作量统计为准)。
3、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以2014—2015学年春、秋季学期、2015—2016学年春、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(查询方法见备注,请各学院直接进入数字人大系统中查询并如实填写)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结果为准(请咨询研究生教学秘书)。
4、学院(系)应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,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一周后上报教务处。对于学院(系)推荐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参评资格,候选名额作废。
5、为总结、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经验,各学院(系)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除填写《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表》(见附件5)外,还请提交候选人本人在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的简介、原理、实践运用和教学效果等情况的3000—4000字陈述材料。
6、各学院(系)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需提交《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课表(2016-2017学年秋季学期)》(见附件6)并由教学秘书核对,如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,请于2017年3月初提交《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课表(2016-2017学年春季学期》(见附件7)。
7、为扩大奖项的影响力和学生的参与度,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,根据《评选办法》,学校将于2017年5月开展教学标兵候选人教学公开课活动。在专家随堂听课的基础上产生15-20名教学标兵候选人进入教学公开课环节,最终确定教学标兵的人选。
8、为鼓励各学院(系)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,设立优秀组织奖4个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优秀组织奖评选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奖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、是否按规定的评选程序评选、评选材料的质量及是否按时完成评选工作、评选工作中是否有创新等。各学院(系)需填写《教学优秀奖学院(系)评选情况表》(见附件3),简要陈述组织评选过程和情况(其中应包括对候选教师2015-2016学年两个学期提交的各课程教学大纲的评价和试卷检查的情况),上报教务处,该材料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参考依据。
9、为保证全校评选工作按时完成,请各学院(系)安排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,务必在2016年10月21日之前将下列材料送交教学质量科。
(1)《2016-2017学年教学优秀奖学院(系)评选情况表》1份;
(2)学院(系)到候选人课堂听课情况表复印件(每个候选人1份,近两个学期的也可);
(3)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的《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表》(必须贴照片)每人1式2份及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,并发《评审表》的电子版到jwc.zlk @ruc.edu.cn;
(4)《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课表(2016-2017学年秋季学期)》每人1份;
(5)候选人教学方法的陈述材料每人1份,并发电子版。
教学优秀奖和教学标兵是我校本科教学重要奖项,广大教师和学生都予以高度关注。请各学院严格按学校文件规定,做好教学优秀奖的宣传、审核和评选工作,将代表学院最高水平的教师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。同时,在评选过程中,务必保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并按此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。
教务处